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xust.edu.cn)是学校研究生教育主管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校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质量与信息等相关的管理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培养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等5个科室。
一、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是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校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质量监督与控制和信息管理等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培养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等5个科室。
西安科技大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其前身可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1938年北洋大学工学院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调整到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9月15日以西安交通大学采矿系、地质系及基础课部部分师资与设备为基础成立了西安矿业学院,是当时煤炭系统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8年学校划归陕西省,属"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院校。经教育部批准,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学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培养选拔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和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涵盖46个二级学科。拥有国家能源煤炭分质清洁转化重点实验室、国家煤炭工业采矿工程重点实验室(省部级)、西部煤矿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16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结果中,我校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A类(5-10%)。我校为省属高水平大学进入第一层类的两所高校之一,煤炭高校进入第一层类的三所高校之一。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79年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1984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权;1997年获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得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得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授予权;2018年获得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地矿安全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
二、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参与制订并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2.组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
3.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4.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5.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
6.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7.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工作。
9.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与控制工作。
10.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12.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14.负责研究生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15.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硕士报考条件、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的人员,除符合第1、2条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我校指定,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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