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贷款可以移民,但是要定期按时还,否则会影响自己的征信等等,带来很多麻烦。
一、欠银行贷款被起诉会坐牢吗?
1.欠银行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追究刑事责任坐牢。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债务人在履行期间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此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拒绝履行法院有效判决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拒不执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
二、贷款不还的后果
1.贷款银行将依法向您收取到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贷款银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将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您和贷款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并查封您抵押的财产。判决结束后,将依法强制执行(扣押、拍卖抵押物等)财产,以偿还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款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抵押(质押物)实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2.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你以公司为借款人,你的公司将被记录在全国银行信用咨询系统中,个人名义的贷款也将被记录在全国个人信用咨询系统中。如果贷款银行不消除你的记录,你将来可能无法在所有银行借钱。
3.如果你不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有能力支付正常贷款的利息,建议你先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延期,说明你的还款意愿、暂时无法偿还贷款的事实以及未来的还款计划。一般来说,银行会帮助你。
三、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本息之和按月等额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大多数银行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样,每月还款金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金额平均分配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还款,同时还清上一交易日至还款日的贷款利息的还款方式。这样,月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一年以下(含一年)适用贷款〕,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整数倍,贷款银行将出具新的还款计划,还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变更,但还款方式不变,新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贷款银行终止借款人贷款,办理相应的终止手续。
(6)借款还款:贷款后利息按日计算,利息按日计算。您可以随时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需违约金
四、利息计算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七)参考依据: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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